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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学法学的女同

Yolk: 大家好,我叫 Yolk,我是专业是法学的一个女同...我可以这么说吧?

Lingxiao: 哈哈,这就是你今天的人设。

Yolk: 要切合主题嘛,所以我这样介绍一下。好。法学专业,因为我在中国念大学,所以主要还是思政教育、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就是要对它进行笼统的,就是本科嘛,比较全景式的学习。比较重点的就是宪法,还有像民法、刑法之类比较基础的法律。然后跟其他中国的大学生一样要学马原啊,还有什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之类的东西。具体来说,因为我的专业会比较偏向法学的其中一个学科方向,所以会有不同的侧重点吧。大概就是这样。

Lingxiao: 它会比较偏理论,还是说也会有一些比较...?

Yolk: 本科法学基本上没什么实践的好学的,就是大家其实教的都挺落后的,不会给你有很多前沿的东西,教给你这种东西你都要自己去读期刊啊,或者平时关注一些期刊账号,自己去找一些比较前沿的东西读吧。

Lingxiao: 为什么会读法学?

Yolk: 很大程度上只是机缘巧合。我最开始选这个专业的时候,没有特别坚定学法的决心,主要还是填志愿的时候各种机缘巧合到了我现在的学校,学了这个专业。但是我学到现在还是对这个专业比较喜欢,我觉得它很适合我的理想,然后有一些超过我本人就业之外的需求可以满足;我不知道你看不看那个十六型人格。我的那个人格类型是辩论家。你知道法学就是很喜欢跟人讨论一些理论的问题,争辩、不分场合,很喜欢跟别人就一件事情,想争到一个对错输赢的那种程度。然后法律正好就像律师还有什么检察官啊之类的,在法庭上是会有辩论对抗。还有像大学本科期间一般会有什么辩论赛啊然后、模拟法庭之类的一些活动,都跟辩论还是有很大的关系。我觉得比起其他专业来说,它更加青睐于你的口头表达能力,还有你的逻辑组织力。然后还有一个方面是我在进入本科学习之后,会发现有很多法学教授会推荐一些社科相关的书单,就是法学怎么说就是还是比较偏向社会科学,也需要不止学习法律,你还要同时涉猎很多其他学科的知识。如果你想做一个很好的律师,或者你在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的话,你不能只学这一个学科的内容。然后我会经常发现一些老师夹带私货,会有一些比如说约翰穆勒的《自由论》,还有一些现在都不怎么出现的,就是可能被封杀了的法学教授,比如我记得以前看过张千帆、贺卫方之类的书。我应该还算赶上了一个比较好的时代,在上个十年,或者在九十年代末,有一些比较经典的自由主义,还有一些其他方向的,带有自己政见的一些法学作品,可以接触到很多东西,我觉得这些东西是给了我一个定点,让我可以从法律这一个角度去探索一个更广的世界。

法律在中国的意义

Lingxiao: 我想问两个我个人感兴趣的问题,一个是中国的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具体上有什么区别?另一个是法律在政府,和在普通人的生活里,它各自为什么有意义?为什么我们需要法律?

Yolk: 嗯,一个问题是法系的区别,另外一个问题是法律对于政府国家的意义。那我先回答第二个问题吧,觉得法律的意义这个问题大家都探讨得比较多了,我觉得你这个问题可能根本就是在问法律在我国,就是在我国这样一个不算是宪政、或者是看起来不那么依法治国的这样一个国家,它的意义是什么?我觉得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我们前天谈过的,它就是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是一个可以掌握的话语权力。就回答你,开头的时候说的政权合法性的来源,就是它的这个是怎么运作、怎么使用的。

Lingxiao: 对,那个问题本身是我是想问,就法律对现代政府,它会赋予政府合法性。那从法律专业的角度上来讲,我们怎么理解这件事情?

Yolk: 马克斯·韦伯,著名的社会学家,有把政府分成三种,一种是卡里斯马型权威,还有一个是法理型权威,然后还有一个是传统型。像这个卡里斯马就是伟人型,一般是开国元勋,像毛泽东这样的,他有一定的威望。因为他确实成就了一定的事业,然后民众就是能够信服他这个人,所以他对政府有一种信赖。然后另外一种是他这个政府是建立在有一套稳定的规则,就是离开任何一个人它还可以继续运作。这样一种基于规则,还有一种普遍的价值观,在这个价值观上建立出来的一个政府,它能够得到大家的信任,大家有一个确定性,就是我在这个国家居住,我可以怎样来安排我的生活,而且我可以确定我在有危险的时候可以找国家求助,然后做错事的人可以得到惩罚,他的权利能够得到保护,所以他会对这个政府产生一种信赖,然后这是法理性权威。所以当你运用法律的时候,当这个国家在宣扬法律,它只是依法治国,而不是德治,以道德、或者是人治,任意一个君王就可以决定天下大势这样的时候,法律它比起这前两种,它都显然是在现代社会更加能够得到国际、本地民众的信赖的东西。所以它成为一种作用力,就是当政府它不那么依法治国的时候,你是否可以去质疑政府没有做到它所宣扬的东西,然后你可以用这种法治的这样追求,去批评政府做得不到位的地方。同时对于个人来说,自己也可以运用法律在法院、或者是仲裁庭上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大概就是这两点。

Lingxiao: 那这种法律体系会和英美的这种...我也不知道怎么说习惯法还是说叫什么法系,它会有什么不一样吗?

Yolk: 这个东西我很难用一两句话概括出来。我记得有一本书叫《大陆法系》,是一本比较经典的法学教科书,它详细地介绍了两个法系他们在不同的法律系统、法律的渊源和运作,还有法治精神的区别。就我理解而言的话,我觉得法庭活动是很重要切入点,两个法系法庭上最重要的区别是,一个是对抗式的,就是两方当事人,原告和被告、或者是被告人和公诉方,二者在法庭上是属于一个主动的地位,他们之间会产生激烈的碰撞。然后此时法官作为一个裁量者、裁决者,他是不主动发言,他只是在作为一个第三方观察,然后做出他的最后判决。相比之下大陆法系的法官通常是主动介入,他会主动地向双方当事人发问,而且当事人之间被赋予的较量的机会比较少。所以这也带来了一个很显著的区别,就是好像是英美法系的律师赚的钱更多,然后他们更加强势,因为他们有更多的去扭转法庭的裁判过程的机会。但是在大陆法系,可能法官更加偏重的并不是两个当事人之间的辩词,他们会主要根据自己对法律的理解来裁判,所以律师的地位就没有那么高。

法官也是党员

Lingxiao: 之前我看罗翔的一些视频,就对我来说一个比较印象深刻的点是,他会强调在大陆法系,在中国的这种法律下,法官要倡导某一种价值观,这个是在英美法系里非常少见的。我感觉美国这方面,就是社会上的习惯,那就按这个习惯去运作,而不是说有一个仲裁者、有一个法官来决定这个价值观应该是什么。虽然在美国这边,法官本身裁决的权利也非常大,他可以决定说我要不要起诉某一件事情,他甚至可以放弃起诉,他对结果的决定的自由裁量权也非常大。

Yolk: 对,你谈到了更深入的问题。我没有看过罗翔这本书,他说的确实我还是没有想到过。就是在裁决的时候也有倡导价值观的问题,但是它确实是法治文化的一种吧,就是不同的国家制度。比如说英美法系,它比较倡导就是最重要的价值观排序,我觉得很重要的是一个自由的问题,所以他肯定是要处于一个回避的态度,就是包容不同的价值观。当他主动在宣扬一种价值观的时候,可能就已经背离一个中立的原则。但是对于我国,我觉得我很难把它直接化为大陆法系,事实上在我国官方教材里我国应当属于社会主义法系或者说中华法系。中国的法官第一站位还是要党性、政治性,就是不管它法院怎样试图塑造自己为一个中立的裁决者,还是一个就是价值中立的裁决者的形象,但是法官...怎么说呢?作为行政系统的一份子,他要面临各种各样的行政考核。我记得前几年有一个很著名的例子,一个法官他好像是在外面包小三,还是说用公款去招嫖,当时是他审过一个案子,那个当事人觉得自己有冤屈,就是那个法官没有公正地裁决,所以他想举报这个法官有贪污受贿、或者有其他的情节,就去跟踪他,然后跟踪了好像好几个月呢,很有毅力,然后真的有一天给他发现了,他们法院系统有好像有五六个法官一起晚上出去一个 KTV 里面找小姐。这个事儿被他拍到之后,他就把这个视频公布,然后上报,就是相当于舆论发酵了嘛。后面这几个法官都被处理了,降职的降职。但其实像招嫖,你知道在中国法律它不是一个犯罪行为,最多就是违法给你拘留几天。那你法官作为一个,这怎么说呢,这个社会的精英吧,算是一个精英,你怎么去裁判这些是非对错呢?然后他还是一个党员。就是他有自己的党纪,然后他做这些事情,显然就是违反了这几项规定。当时在开除他的时候公告里的第一条,是根据党纪,他违反了几项规定,先开除他的党籍。其实你在身份比较多的这样一个法律系统里面,法官就是没有办法做到中立,不倡导价值。最重要的还是,他其实在整个裁判过程中,他也是依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